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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及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1 点击次数:351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各系部:

一年一度的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和贷后管理工作,不仅是省教育厅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贷款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保证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将2012届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及贷后管理工作布置如下:

一、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1.信息采集:在校学习期间,凡是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农行新机制贷款)的2012届毕业生均是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请各系部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完善《2012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于2012520日前上交学生处。联系人:杨积芳

2.提前还款:一次性全额还款,还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去经办银行直接办理;也可请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银行:新时代商业街支行,商业街188

孔经理,0553-383549413855350116;徐经理,0553-4226587

注:由于201271后还贷需计算利息,此项工作请于

71日前完成。

3.展期协议的办理: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可以向银行递交展期申请,这样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申请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还款协议的签订:未升学但也不准备提前还款的毕业生(提前还款的毕业生不在此列),须与银行签定还款协议。

各系部在此过程中要开展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同时确定好时间报学生处,学生处将联系农业银行经办人,指导各系部农行贷款毕业生填写展期协议和还款协议,此项工作请于610日前完成。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信息采集:在校学习期间,凡是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农信社贷款)的2012届毕业生均是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请各系部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完善《2012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于2012520日前上交学生处。联系人:杨积芳

2.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①贷款学生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签订《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2);

②持还款确认书到学生处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注:确认书一式三份,均为原件,银行、贷款学生和学生处各存一份。办理此项工作的学生,请于530日前完成。

3.就学信息变更的办理: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

①毕业生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递交《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3),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②学生持变更单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再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注:办理此项工作的学生,请于630日前完成。变更单一式四份,均为原件;银行、贷款学生、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4.提前还款的办理:

①借款学生在毕业前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4),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②学生到经办银行还款后,将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注:办理此项工作的学生,请于630日前完成。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于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系统比较完善,故办理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信息不用采集,由学生处将国开行贷款毕业生信息提供至各系部,请通知学生完成以下事项:

1.毕业确认:

①贷款学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

②申请时学生应准确完善个人信息,个人通讯地址、家庭地址、工作单位信息等应更新为最新(不可填写在校信息),个人联系电话、个人手机等应更新为可联系到学生本人的电话号码。

③学生处将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注:学生选择以身份证方式登录系统,首先选择所在的省市及县资助中心,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中的8位出生日期,例如身份证号码340201198507254327的学生,其登陆密码为19850725。办理此项工作的学生,请于530日前完成。

2.延期还款的办理: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

①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

②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注:此项工作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今年9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3.提前还款的办理:

①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

②同时将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

③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

④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注:办理此项工作的学生,请于610日前完成。

 

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农行贷款工作联系人:杨树前老师,3932672

农信社、国开行贷款工作联系人:杨积芳老师,3932672

 

今年,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将继续纳入学生文明离校工作中,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及贷后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监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保证贷款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1.XLS

附件2-4.doc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