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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次数:29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据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征兵工作统一安排,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 我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2. 我校在校生;

3. 我校毕业班学生(指还在校就读至2013年毕业的翌年毕业生,普通本科及以上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考试、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能够提前毕业,专科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

男性:截至20121231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限制可放宽到22周岁,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可放宽到24周岁。

女性:截至20121231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龄限制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2. 征集的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3.坚持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原则。

三、应征入伍的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031,开展宣传工作。

2.报名登记阶段。即日起至1031,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并下载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页)。

学生网上报名后,应到学生处进行登记。登记时持家长同意并签名盖章的本人书面申请,《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学生证原件和一寸免冠正面近照八张。

3.体格检查阶段。11月初,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武部组织报名应征者体格检查。

4.政治审查阶段。11月中下旬,学校配合公安部门和兵役机关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工作。

5.审批定兵阶段。12月上旬,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武部批准入伍,兵龄从2012121起算。

6.办理学籍保留阶段。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生,应持本人保留学籍书面申请(系部签署意见盖章)到教务处办理学籍保留手续。

7.输送新兵阶段。12月中旬,由芜湖市军分区集中运送新兵。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符合征集条件和标准并自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报名。

2.各系部要积极配合校学生处、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做好体检合格应征者的政治审查工作。

3.应征学生被确定为入伍对象后,各系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合教务处和学生处做好入伍对象的学籍保留工作。

4.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后续服务工作。各系部要主动联系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提醒毕业生按时到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被确定入伍后要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页打印,一式两份,地方征兵办和资助部门盖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12月底前寄回校学生处。

3.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杨树前,电话:0553-3932672

 

 

 

                                        学生处

                                   2012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