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8 点击次数:5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各系(部):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南医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校发[2007]56号)和《关于开展辅导员2011-2012学年工作考核的通知》(学工[2012]13号)精神,现将2012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1-2012学年工作考核结果为A等的辅导员。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和各系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
三、评选人数
校级优秀辅导员7人。
四、评选时间和地点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根据自己的事迹材料,围绕贯彻落实各级各项政策、思想政治教育、班集体建设、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评审、就业指导、关爱学生成长、日常工作管理和个人学习、科研、活动情况等情况,汇报一年来自己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业绩和工作特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听取候选人的汇报,结合《辅导员工作记录簿》等材料进行评议、打分。
(三)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2年优秀辅导员”建议名单,报人事处。
六、其他
(一)请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有关材料和表格的填写、审查工作,将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下列材料于
1.《优秀辅导员登记表》(附件1);
2. 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及100字以内的简介,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中的姓名、单位名一律使用全称;
3.《辅导员工作记录簿》以及辅导员听课、考勤、谈心、走访寝室、班会情况的其他记录材料;
4.发表的论文及刊号复印件;
5.辅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所有上报材料必须详实、规范,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优秀辅导员”参评资格。
(三)请各位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于
1.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2.辅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