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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莅临我校督查《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

时间:2017-10-25 阅读次数:

    10月24日上午,省教育厅《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情况第二督查组莅临我校,督查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督查组组长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永群担任,成员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长王红松、安徽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副处长朱玲、安徽省教育厅学生处黄兵组成。副院长吴金月,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参加了督查汇报会。

    在学校行政会议室,吴金月代表学校对督查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从“学习宣传,启动修订工作”、“调研论证,起草文件初稿”、“征求意见,完善文件初稿”、“修订完善,审核审定文件”、“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等方面,向督查组汇报了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情况。

    汇报结束后,督查组召开了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座谈会;查阅了我校贯彻实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材料;现场查看了我校校园宣传栏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督查组对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我校对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我校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以查促建,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切实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管理服务水平。

    省教育厅督查组督查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后,在我校逸夫科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芜湖市10所高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查座谈会。

督查汇报会

查阅材料

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座谈会

  

召开芜湖市高校贯彻实施情况督查座谈会


                                 (汪继存/文  郭平石/摄  傅万山、侯东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