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预警,是对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警示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为了加强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提高学生管理水平,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特制定学生学业预警制度。
一、预警内容
1.学习过程预警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的学生;
(2)学期累计请假10天以上的学生;
(3)有不良行为且未造成其他后果的学生;
(4)临近给予各级纪律处分的学生。
2.学习质量预警
(1)学期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包括一门)不及格或学年累计有二门以上(包括两门)不及格的学生;
(2)每学期所缺学分达到10学分及以上的学生;
(3)考试有缺考的学生和考试作弊的学生;
(4)临近留级、退学标准的学生;
(5)临近不授予学位或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3.休(复)学预警
临近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
4.心理危机预警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3)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支持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8)身体出现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9)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二、预警程序
学业预警按上述条款由各系(部)组织实施:
1.辅导员核实有关情况;
2.辅导员填写预警通知单;
3.辅导员与预警学生本人谈话,学生在预警通知单上签字;
4.寄送预警通知单给学生家长(或与预警学生家长电话交流);
5.保留好有关凭证和记录,建立预警档案;
三、学生学业预警应遵循的原则
1.教育为主。增加师生对学业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鼓励能力,学会正确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重在预防。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增强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掌握学习方法,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学习信心。
3.完善系统。通过构建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应对,避免或减少危机对学校、学生正常工作和学习的影响。
4.处理果断。学业预警及危机干预工作要准确判断、果断处理、有效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及时、不得当而激发或加重师生的困扰,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四、学生学业预警保障机制
1.建立学生学业危机普查和排查制度。系(部)每年对五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1)对第一次不及格学生的排查;(2)对多门不及格学生的排查;(3)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按期完成学业,面临留级或休学、辍学学生的排查;(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的排查;(5)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有异常表现学生的排查。
各系(部)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思想素质等信息进行实时跟踪,于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有上述情况的学生提出书面预警;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
2.建立预警档案。各系(部)辅导员应建立预警档案,对被预警学生应安排面谈并做好记录,以了解原因。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作好有关辅导安排。对存在生理、心理障碍或其它影响学习因素的学生,各系(部)应及时与校医院、心理咨询中心联系,提出辅助方案,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3.建立学业危机报告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党员、校系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心理健康社团成员、班级心理健康委员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学业危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辅导员、系(部)和学生处。
4.建立学生信息沟通机制。各系(部)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要深入课堂、宿舍,应随时保持与任课教师和班级干部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5.建立支持系统。学生处和团委及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调动被预警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6.建立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五、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