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内电[20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现就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再强调如下: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等;
二、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四、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五、严禁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严禁损坏宿舍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宿舍违章违纪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因管理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皖南医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