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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13 阅读次数:

各系():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标准

学校主要参照芜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认定。

认定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认定人数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

各系()在进行困难认定的时候,要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学生。

三、组织机构

1. 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或专业)学生总数的10%,小组成员名单应公示,且年级(或专业)学生无异议。本年度申请认定的学生不能成为评议小组成员。

2. 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要对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进行指导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工作组组长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工作秘书、学生辅导员等。

3.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的认定结果进行复议。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向班级、辅导员递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首次认定的学生同时还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

2. 年级(或专业)进行评议,做好评议工作记录(附件3)。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必须签名,并将评议结果向班级全体同学进行反馈,同时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

3. 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年级(或专业)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和评议,同时提交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将通过的认定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对年级(或专业)提交的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4. 系部将认定材料(附件1-5)整理后上报学生处,同时提交审核通过的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数据。

5.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议,并复核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有关数据。

五、工作要求

1. 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与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准确、一致。

2.认定结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保证认定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各系()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要向全体学生公布认定工作热线电话,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并同时做好投诉问题的核查、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39326723932539

学生处邮箱:wnyxyxsc@163.com

4.各系()要结合认定工作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的学生,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材料报送:由于今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结果上报时间提前,请各系部合理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于1010日前将下述材料报送学生处,其中附件4、附件5需要报送电子版。

⑴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总结。

⑵ 经系()集体会议研究、公示后无异议的《皖南医学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

⑶ 《皖南医学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5)

⑷ 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信息。

⑸《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请按年级、专业、认定等级、学号的顺序进行整理。

学生处联系人:刘晓旭;联系电话:3932539;电子邮箱:wnyxyxsc@163.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3.《皖南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工作记录》

4.皖南医学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学生认定汇总表》

5.《皖南医学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一览表》

6.贫困生库录入说明

附件1-6.doc

 

学生处

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