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