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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开学前后及“三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5 阅读次数:

各处级部门、单位: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现就我校开学前后及“三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践行廉洁规定
     各部门、单位在开学前后、“三节”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医护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将此项工作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酒桌办公”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
     各部门、单位及教职医护员工要坚决杜绝借庆祝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之际公款赠送节礼、会餐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共同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崇俭倡廉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开学前后、“三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早安排、早部署。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要对本部门、单位开学前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及时提醒告诫、监督检查、跟踪问责,既要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又要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  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严格执纪问责,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开学前后、“三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关键时间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搞“四风”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能履职尽责,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开学前后、“三节”期间违规违纪的,将点名通报曝光。学校举报受理电话:0553-3932826、3932525,举报邮箱:
wnyxyjwjubao@wnmc.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皖南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