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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新学期辅导员工作培训会

时间:2017-09-09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进一步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9月6日下午,我校在逸夫科技楼一楼报告厅召开新学期辅导员工作培训会。学校副院长吴金月莅临培训现场,各学院学生工作秘书、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由学生处处长傅万山主持。
     培训会上,吴金月指出,全体辅导员为学生成长、学校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对辅导员队伍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学校一贯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辅导员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他强调,做好辅导员工作,一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荣誉感和使命感,辅导员的理想信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理想信念,决定了学生的成就;二是要有的高尚道德情操,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要言传身教,以自身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三是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辅导员工作非常辛苦,要脚踏实地,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动态掌握政策变动,做实做细学生各项工作。
     傅万山对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中需要把握的关键事项进行了说明。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覆盖、最高档、无遗漏。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零差错”。
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科长杨树前介绍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重点就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评审等工作进行详细说明。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秦莉结合我校新修订的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对学生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升级与留级、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与结业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培训会场(一)

培训会场(二)


(汪继存/文、摄   傅万山、侯东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