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省教育厅《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情况第二督查组莅临我校,督查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督查组组长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张永群担任,成员由安徽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长王红松、安徽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副处长朱玲、安徽省教育厅学生处黄兵组成。副院长吴金月,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负责人参加了督查汇报会。
在学校行政会议室,吴金月代表学校对督查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从“学习宣传,启动修订工作”、“调研论证,起草文件初稿”、“征求意见,完善文件初稿”、“修订完善,审核审定文件”、“大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等方面,向督查组汇报了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情况。
汇报结束后,督查组召开了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座谈会;查阅了我校贯彻实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材料;现场查看了我校校园宣传栏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督查组对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我校对贯彻实施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我校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以查促建,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切实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管理服务水平。
省教育厅督查组督查我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后,在我校逸夫科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芜湖市10所高校《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查座谈会。
督查汇报会
查阅材料
学生代表、辅导员代表座谈会
召开芜湖市高校贯彻实施情况督查座谈会
(汪继存/文 郭平石/摄 傅万山、侯东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