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2012年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根据皖教助函〔2012〕62号精神,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1. 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 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 2012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4. 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5. 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请各系部针对上述对象范围,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并通知涉及学生于2013年元月20前与学生处联系,做好有关资助申请准备工作。
学生处联系人:杨树前;联系电话:0553-3932672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