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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07 阅读次数:

各系部:

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两家金融机构办理,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网上申请:凡是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请630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请工作(可登陆www.csls.cdb.com.cn查看相关政策信息)。

(二)在线申请流程(网址:www.sls.cdb.com.cn

1.初次申请贷款流程

初次申请贷款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学生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贷款续贷流程

再次申请贷款所需材料: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三)签订合同时间:81- 930日。

(四)回执的办理:秋季学期返校报到后,申请贷款的同学需要在开2周内,将贷款情况告知学校,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此项工作非常重要,涉及贷款申请是否成功。

二、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申请:按照就近的原则,由申请贷款的学生在其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

1.初次申请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借贷机构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续放申请材料: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附件)。

学生在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各系部在625日前集中将学生填写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一式两份)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盖章后一份由学生带回办理贷款手续,一份由辅导员留存以作备查。

(二)办理时间: 81-1020

(三)贷款凭证的上交:办理成功后,于秋季学期开学报到2周内,将借款凭证或转账单转账凭证交至学校,以便能够及时注册。

三、其他

(一)部分外省省份(如云南省、河北省等)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于秋季学期开学报到2周内,由借款学生本人将银行出具的贷款回执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以便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直接告知学生处。

(二)考虑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期的还款确认书的签订等工作比较繁琐,没有申请此项贷款的同学,建议在线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处会同财务处核对资金到账情况,及时收取学费,并将贷款余额作为生活费发放给学生;及时做好贷款学生的信息统计,上报生源地助学贷款月报表;及时汇缴学校应承担的利息和风险补偿金。

(四)学生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时,详细情况请咨询本县资助管理中心。

(五)为做好此前学籍信息发生变更的在校借款学生的贴息确认工作,转专业的学生,由借款学生本人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退学、休学、入伍等情况,请辅导员及时告知学生处。此项工作在623日之前完成。

(六)截止日前,省教育厅尚未下发201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通知,请各系部通知借款学生关注校学生处网页(http://xsc.wnmc.edu.cn/)、安徽省学生资助网页 (http://www1.ahedu.gov.cn/xszz/),及时了解最新工作要求和政策变化。

 

附件: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doc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