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9月份,学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有关要求,首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班级、辅导员递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请通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及时至辅导员处领取《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暑期至生源地加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公章,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