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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1-12-08 阅读次数:

各勤工助学用工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健康有序地开展,培养大学生“劳动光荣、勤俭光荣”的观念,激励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锻炼品格毅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岗位育人的目标,学生处决定对在2011年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评选名额、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程序等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

各用工部门按照2011年勤工助学岗位数的10%四舍五入后,评选出本部门2011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其中部门用工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的,由用工部门按名额自行推选;部门用工人数在6人以下的,由学生处组织各部门联合推选。共评选2011年“勤工助学先进个人”36名,各部门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奖励标准

凡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生处给予表彰并奖励200元。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评选年度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良好;

3)全年累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且工作期间考核等级累计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出色的完成用工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5)生活上勤俭节约,热心帮助同学。

2.评选程序

1)各用工部门认真组织学生对本年度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和评比,每位学生结合各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情况谈体会、收获;

2)申请学生本人填写《皖南医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2);

3)按比例推荐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后,由用工部门签署意见并将评选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

请各用工部门认真组织评选,并于20111215日之前将申请表上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doc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