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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8-30 阅读次数:

    各系(部):

    为了更好地做好一年一度的评优评先工作,现就2010-201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除2011级学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二、测评原则

    标准全面、客观、合理,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三、测评依据及方法

    根据校政[2009]97号文件,各系(部)在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的基础上,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测评实施细则,并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公布,让每个学生知情。测评实施细则应包括学生自测、班级评议、年级(专业)自查公示、系部初审等程序,测评结果填写在《皖南医学院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四、测评时间安排

    1.开学两周内,系(部)公布评选实施细则,学生完成自测。

    2.第三、四周:班级评议,年级(专业)自查、公示。

    3.第五、六周:系(部)对各年级(专业)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下达后一周内,各系(部)完成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将测评实施细则、公示情况和评定结果一并上报学生处。

    五、测评要求

    此次综合测评结果是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推荐等评选的依据,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正确引导,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测评结果准确无误。

    六、《皖南医学院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填写说明

    1.班级栏填写阿拉伯数字;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职务填写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2.英语四六级:在本学年内通过者在对应栏内填写分数,此前通过者在对应栏内打“√”,未通过者不填写。

    3.有补考在对应栏内打“√”,没有不填写;有处分者,请在对应栏内填写处分名称;有贷款情况者在对应栏内打“√”,没有不填写。

    4.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填写本学年申请认定的困难等级(特困、困难、一般)

    5.各项成绩和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表格中所有填写内容格式规定为“宋体”、“10号”、“居中”,请勿更改。

    7.综合测评名次依次由小到大进行排序。

    8.页码标注在表格右下角,具体格式参看附件。

 

附件:皖南医学院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情况一览表.xls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