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扎实做好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年国家助学金、2010-2011学年皖南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42号)、《皖南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政[2010]160号)和《皖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双优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校政[2009]97号)以及《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双优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政[2010]176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皖南医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一)省下达给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2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53人、2011年国家助学金名额2995人。学校以各系现有本专科学生总数为基数,按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基数按照各系今年6月末除毕业年级外的学生总数,国家助学金按照各系今年9月的学生总数)。(分配方案见附件)。其中全科医学生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皖南医学院奖学金名额及比例,本专科按照校政[2009]97号文件执行,研究生按照校政[2010]176号文件执行。
三、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皖教秘[2011]342号、校政[2010]160号、校政[2009]97号、校政[2010]176号执行。
四、评审程序: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各系部按评定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在申请者中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面向本系部师生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系部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汇总审核、公示5天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并履行公示程序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具体详见《皖南医学院2011年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评审材料报送和填写的通知》。有关表格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发送至WNYXYXSC@163.com。
(二)省教育厅将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加强对我省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各系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均需通过安徽省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学校审核。
六、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皖南医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以系部为单位开展,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评定工作。
(二)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系部在开展评审工作中,要继续密切关注地震、洪涝、严重旱灾等地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额度,实行等额评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其综合测评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综合测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需理由充分。
(四)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各系在评审中不得突破下达的指标。
附件:皖南医学院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