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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11-02 阅读次数:

各系部:

现将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加评选活动。参评材料请以系部为单位报送,于20111115日前报学生处,电子材料发至:WNYXYXSC@163.com。联系人:杨积芳,联系电话:3932672

附件: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同意,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高校辅导员》杂志编辑部将联合开展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1020日-20111220日。

  二、参评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要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严禁抄袭。

  3.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每校推荐论文不超过3篇;非理事单位高校论文需由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推荐,每省(区、市)推荐论文不超过9篇。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一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论文申报:由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和各理事单位统一申报。

    2.推荐参评: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和各理事单位须将参评论文连同《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20111125日前发送至fudaoyuan@sdu.edu.cn

    纸质版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请于1128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山东大学中心校区18号楼128房间),邮编250100

  3.专家评审: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由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4.名单公示:获奖论文将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网站(www.gxfdy.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公布结果: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说明

  1.征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及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参选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杂志上发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 系 人:闫家强  李红超  

  联系电话:053188361028

     附件12011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2011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doc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高校辅导员》杂志编辑部

                                        20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