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你好!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短暂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站在新起点上的你将带着老师的期望与同学的祝福,背负着自己的理想,离开母校,走向社会,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在此,我们向你表示衷心的祝贺!
此时此刻,相信你一定不会忘记,在你经济拮据、无力缴纳学费时,是国家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得以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扬起新的人生之帆。
国家助学贷款是你以自己的诚信作为担保的信用贷款,可能是你有生以来的第一笔信用活动,作为个人信用记录的开篇之举将终生伴随着你。根据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定期将拖欠贷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提供给教育相关部门,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学生的违约信息,并依法追究违约学生的法律责任;违约学生的信息还将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此负面的信用记录将被保存七年,在此期间,不能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相关的授信业务,即使是跨行申请,仍将遭到商业银行拒绝,这将对违约人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为了助你诚信和将来的成功,我们特将还贷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于你:
1.助学贷款以学生实际贷款额还款。如果你的银行卡已丢失,请到农行发卡行挂失补卡。重新开卡需持皖南医学院学生处证明到贷款行补办手续。经办银行:
新市口支行,北京西路22号,0553-3835494,孔经理
新时代商业街支行,商业街188号,0553-4226587,徐经理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和学校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你将于2011年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
3.按期还款: 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请你按季度将利息存入你的还款账户,农行将在3、6、9、12月的20日按季自动扣划利息。毕业两年后也就是2013年7月1日始,农行扣划贷款利息及本金。
每次还款时,请你至少提前3日将应付款足额预存到你的还款账户中,以免到时银行扣收不足或不到而造成贷款违约。也请你在原有规定的数额基础之上多存一些,以免因银行收取年费导致划扣失败。建议你在划扣时间5天内查询一下扣款情况,如发现未扣款请及时与经办银行联系。
4.提前还款:2011年7月1日前提前全额还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2011年7月1日后还贷需计算利息。一次性全额还款,贷款人可以请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去经办银行直接办理。
5.若你已经考取研究生,可以申请推迟三年还贷。在办理展期手续时你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申请书(系部和学生处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若你毕业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成为“选聘生”或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符合国家代偿资助政策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请你于6月28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批准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下拨的代偿资金代为偿还给经办银行或直接返还给你本人。
7.毕业后,如果你确实遇到特殊情况难以及时还贷,请提前与经办银行联系协商有关事宜;如你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你致电银行和我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53-3932672,杨老师),以避免不必要的后果发生。
亲爱的同学,诚信是立身之本、发展之道,无诚不信,无信不立。为了你以后的美好前程,希望你能认真履行还款义务,为自己人生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用自己的行动塑造大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祝:前程美好!
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