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皖南医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22-03-04 阅读次数: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帮扶贫困学子,奖励优秀学生,助力学生完成学业,成就梦想。(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执行)


第一部分国家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政策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在评选范围内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年级(专业)评议。年级(专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按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提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反馈评议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审小组。

(三)学院推荐。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各年级(专业)的评议结果及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工作组(学生处)。

(四)学校评审、上报。学校评审工作组(学生处)对二级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初审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院长办公会集体会议研究、通过评审情况;上报学校评审材料至教育厅。

要准备的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政策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办理程序

同国家奖学金

要准备的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政策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年,具体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程度分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办理程序

同国家奖学金

要准备的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政策

1贷款额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6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20201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因升学连续攻读学位(含考研等)的,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办理程序

1.网络申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eloans.ahrcu.com/stu/)。

2.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近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要准备的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借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政策

1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2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货币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4还款政策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注: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办理程序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要准备的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4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服兵役高等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办理程序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五)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每年1031日前,高校将本年度入伍资助经费使用等情况,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每年1115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要准备的材料

以下材料之一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退役证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六、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资助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或服务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3年以上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后,向就业单位递交经高校审核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由就业单位对学生服务年限及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退还学生。每年8月底前,由学生本人递交就业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

(三)县级教育部门对学生提交《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县级审核汇总表》,于9月底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于103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于1130日前下达补偿资金。

(五)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财政经费指标后,根据审核通过的发放明细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及时拨付

要准备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二)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三)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

(四)就业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五)在基层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第二部分地方政府资助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资助政策

补贴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办理程序

学生网上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在信息系统校验,若信息系统校验不通过的,需携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校验,最后经过多渠道公示,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

要准备的材料

《安徽省XX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第三部分校级资助


一、绿色通道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办理程序

(一)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皖南医学院XX级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统计表》登记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二)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贷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

本科新生含专升本学生持《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咨询,填写《皖南医学院XX级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

要准备的材料

《皖南医学院XX级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资助政策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学业成绩、精神文明、体育活动、科技创新、文艺活动、团学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和6个单项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一等(3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800元),参评比例约为参评对象的17%(一等1%、二等4%、三等12%);6个单项奖学金每项500元,每个单项各占参评对象的4%

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奖学金登记表。

(二)年级(专业)评议。年级(专业)按规定的评审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年级(专业)范围内反馈或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评审小组。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各年级(专业)评议结果及推荐材料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学院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学校评审。学生处复核各学院推荐材料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院长办公会集体会议研究、通过获奖名单。

要准备的材料

《皖南医学院XX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三、学校助学金

资助政策

学校助学金是国家助学金的补充。学校助学金主要用于没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新疆籍学生等。资助标准一般为1000-2000//年。

办理程序

学生处对没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直接发放至银行卡的补助形式。

要准备的材料


四、特殊困难补助

资助政策

因突发性灾害、疾病或意外造成特别困难,且近期未享受到大额资助的学生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困难程度按500元、1000元、2000/人的标准一次性补助。

办理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

要准备的材料

《皖南医学院困难补助申请表》


五、勤工助学

资助政策

学校校内勤工助学旨在帮助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分固定岗位(每月薪酬约300360元)和临时岗位(每小时薪酬12元,不高于固定岗位酬金360/月)勤工助学的固定岗位指教学科研助理、辅导员助理、行政管理助理。根据当年经费预算、各部门用工实际需求,确定固定岗位设置数量并发布招聘公告。

办理程序

(一)固定岗位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学生将《申请表》交到应聘单位(部门)

2部门选聘。各用工单位(部门)组织招聘工作

3录用上岗。学生处公布此次勤工助学招聘录用结果,制作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证,录用的学生凭上岗证到各用工单位(部门)报到上岗

(二)临时岗位申请程序:

1.由用工部门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临时勤工助学申请单》,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2.临时岗位用工任务结束之后即失效,如有用工需求要再次申请。

3.临时岗位一般在学校大型活动或重大任务、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时申请使用,临时用工从严控制。

要准备的材料

《皖南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六、学费减免

资助政策

学校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对学生实施学费减免。减免学费对象为学校在籍注册在读的且有孤儿证明的学生。减免学费额度为当年应缴纳的学费部分,不含住宿费、书本费和其他费用。

办理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报学生处审核无误后,学校院长办公会通过。

要准备的材料

(一)《皖南医学院2021年孤儿学生登记表》;

(二)以下证明材料满足其一即可:《孤儿证》、《孤儿社会保障申请表》或由地方民政局出具的孤儿社会保障发放记录、清楚注明生父母死亡的户口薄、生父母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地方民政局出具的孤儿证明。


七、学校奖励金

资助政策

学校为当年参军入伍、赴西部边疆省份参加基层工作计划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

办理程序

学生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直接发放至银行卡的补助形式。

要准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