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三不愁”(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帮扶贫困学子,奖励优秀学生,助力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梦想、成长成才。(若国家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具体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程度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具体请查阅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等。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安徽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高校毕业生毕业时自愿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在同一单位(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但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除外)服务期满3年,可申请学费补偿。
7.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具体补助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
学校资助政策
8.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9.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包括学业优秀奖学金和6个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体育活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艺活动奖学金、团学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一等(3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800元/人),参评比例为参评学生数的17%(一等1%、二等4%、三等12%);6个单项奖学金每项500元/人,每个单项参评比例均为参评学生数的4%。
10.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是国家助学金的补充。学校助学金主要用于没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疆籍学生、孤残学生等。资助标准一般为1000-2000元/人/年。
11.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对象指因突发性灾害、疾病或意外造成特别困难,且近期未享受到大额资助的学生。学校根据本人申请及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含心理疾病),或家庭因自然灾害、突发变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补助2000元/人;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可补助1000元/人。
12.勤工助学。校内勤工助学分固定岗位(每月薪酬300或360元)和临时岗位(每小时薪酬12元,不高于固定岗位酬金360元/月)。
13.学费减免。学校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对学生实施学费减免。减免学费对象为学校在籍注册在读的且有孤儿证明的学生。减免学费额度为当年应缴纳的学费部分,不含住宿费、书本费和其他费用。
14.学校奖励金。学校为当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人、为赴西部边疆省份参加基层工作计划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人。
15.其他资助。学校为校内消费水平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暖春行动”、“暖冬行动”、考研慰问等其他慰问补助最高500元/人。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慰问补助最高1000元/人。应届毕业生入伍体检需要跟进治疗的给予医疗费用补助最高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