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文明卫生建设,推进宿舍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宿舍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提升广大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宿舍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等。
2.文明行为习惯好。宿舍全体同学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言语文明、行为规范。
3.遵纪守法好。宿舍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团队精神好。宿舍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宿舍、班级和学院荣誉。
5.学习风气好。宿舍全体同学努力刻苦、勤奋学习,有良好的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好。
6.宿舍卫生好。宿舍布置美观、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7.公物爱护好。宿舍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无违章接电、用电现象。
8.安全意识强。宿舍全体同学自觉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和遵守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检查程序
1.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的日常检查由各学院组织。班级检查情况每周报给年级,年级汇总报学院,学院每月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组织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学生宿舍安全用电、防火、防盗情况。
2.学生宿舍卫生、生活、学习、文化、内务整理情况。
3.学生宿舍住宿情况。
4.学生宿舍公物损坏情况。
5.学生宿舍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四、评比表彰
1.安全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学院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学生宿舍数的5%进行推荐,经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复查,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2.安全文明宿舍由学校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建立和完善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实施细则。
2.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宿舍管理,推进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管理工作常规化、科学化。
3.各部门、学院要做好检查工作的组织、资料的收集整理。
4.宿舍检查结果计入学生综合测评。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检查量化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