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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16 阅读次数:
    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两家金融机构办理,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助函〔2011〕1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